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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,五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。
免去杨岚五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,任命焦岩为五寨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,冯淑萍为五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,张利国为五寨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。苏国平为新当选人员颁发了任命书。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。((五寨县融媒体中心记者:李锋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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